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教育 > 保先教育 >

[深圳市采购中心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深圳市采购中心

作者: | 发布时间:2019-09-29 11:14:01 | 浏览次数:

  年,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市纪委、市财等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中心按照市委第六次党代会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以“四个全面”统领采购工作,以采购质量和效率为核心,加快创新,重点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采购方式创新、信息公开、合同管理等工作,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采购的质量、效率和服务实现了全面提升,我市采购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完成了全年采购任务,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明显。2015年,中心受理采购申报7985个条目,合计预算金额115.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7.09%、72.39%。其中安排中心采购4186个条目,同比增长78.28%,合计预算金额90.66亿元,占78.50%。中心实际完成项目数为2902个,同比增长41.98%,完成预算金额77.15亿元,同比增长73.03%,实际采购金额70.91亿元,同比增长71.69%,节约资金6.24亿元,资金节约率为8.1%。与往年相比,完成的1303个公开招标项目的平均采购周期进一步压缩。从采购总量上看,完成的集中采购规模大幅攀升,创历史新高,充分体现了集中采购机构的集中效应和规模效应。

  二是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全力保障重大民生项目的采购。在1303个公开招标项目中,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数309个,预算金额45.87亿元,占开评标项目预算金额的67.31%,其中1000万元以上项目为88个,预算金额31.26亿元,占开评标项目的45.88%,完成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纯电动通勤旅游客车指标投放、交通安全督导员采购、食品及药品抽检、深圳市公益服务平台运营、固体废弃物填埋作业服务、道管养、道况检测及数据管理等重大民生项目的招标工作。这些项目随机性申报对中心的应急能力是个很大的,中心用实际行动赢得了采购单位的好评。

  一是完善采购文件模板,规范采购行为。推进采购文件模板的细化完善,是提升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防范采购风险促进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因此,中合新颁布的采购法律法规和我市采购工作实际,在综合考量各类品目特点的基础上,探索项目类别管理的新模式,研究制订了警用设备、环保绿化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通用类竞价采购文件等22个项目类别的采购文件模板。中心多次召开内部文件模板修改工作会,并邀请市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参加,对外公开征求采购单位、行业协会、社会代理机构、区采购中心的意见,尽量做到内容全面,技术标准科学,评分标准可量化,最大限度地减少评审的裁量权,强化采购文件模板的科学性和刚性。

  二是强化规则刚性约束,加强采购人和供应商行为管理。针对采购人不及时确认成交结果、供应商不按承诺全面履约等情况,严格执行制度规则,强化制度刚性要求。对采购人不及时确认成交结果的行为,每月主管部门处理,使采购人长期不确认结果的情况有了很大的好转。对供应商不按承诺签订或履行合同的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可继续履约的,合同正常履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对供应商进行处理并立即进入重新采购程序,使原来久拖不绝的纠纷得到了有效处理,打通了履约阶段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对部分重大项目评标、现场勘察、专家复议、合同履约检查等环节进行全程现场监督,对规范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行为起到了促进作用。

  一是创造性预选采购资格入围方式。以公务车维修为试点,供应商入围方式,将原来2年招标1次改为3个月核准一次,将招标入围变为定期核准入围,无名额,增加了预选供应商数量,扩大了竞争。

  二是扩大预选采购项目范围。在完善现有预选采购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预选采购项目的范围,减少一事一招,简化采购流程,2015年新纳入的预选项目类别有劳务派遣、土地储备和绿地养护,正计划纳入预选采购的类别有纺织品和窗帘项目。

  三是实行通用类商品从“以实体商场为主、电商为辅”到“以电商供货为主、实体商场为辅”采购模式的切换。针对目前商场供货采购中存在的采购价格偏高、监管难度较大、品类不够丰富等突出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电商采购在产品可比、杜绝专供、价格监测、同步更新、公开透明、方便快捷、节资提效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推进电商化采购,从“以实体商场为主、电商为辅”切换到“以电商供货为主、实体商场为辅”。电商数量从2家扩大到5家,均为主流自营电子商务企业。电商可供的产品类别和数量也将大大充实,从自行采购的配件耗材、办公用品、文体用品、日用商品和食品等5大类117小类扩大到既包括集中采购的办公自动化设备、摄影摄像器材、速印机、复印机、办公消耗用品和网络设备等6大类27小类又涵盖自行采购的5大类117小类。对电商平台进行升级,用户将在一个系统内完成商品选择、下订单、采购申报、商品收货和退换货等操作,电商也在一个系统完成商品分配、配送、资金结算等操作,改善了用户操作体验。

  四是做好到期预选招标工作,确保项目衔接。为确保各预选采购项目到期前的顺利衔接,主动邀请各方进行座谈研究,制订新一轮预选招标方案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完成了图书、涉密打印机复印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公务车加油、公务车维修、公务车保险、公务印刷、因公出国(境)代理、会计中介、家具及家具监理、物业服务、园林绿化和装饰装修工程等13个预选项目的资格招标以及预选供应商建库、新产品上架审核等后续事项。

  一是抓好预选采购的日常监管,形成闭环管理。改变目前“重预选招标,轻履约管理”的做法,将预选采购工作的重心转入到预选采购的履约管理,更注重履约的质量和效果。在做好对预选项目的供应商信息和产品信息日常管理和基础上,更注重对供应商的投标和履约行为的评价和动态管理,对不具备履约能力或受过违法违规处罚及履约评价差的预选供应商,剔除出预选供应商库;对不按合同承诺履约的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入围资格;涉及违法违规的报主管部门处理,形成预选采购的闭环管理。例如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会计类供应商2家、园林绿化类供应商4家剔除出预选供应商库,对不具备履约能力的2家供应商取消资格等。

  二是创新电商平台的履约管理。通过引入第三方价格监测机构,调查采集实体卖场、电商网站和采购市场的最低价、畅销价和最高价,以市场份额和产品销售量为权重,经过加权平均,计算出市场平均价,并与电商价格进行比对,以确保电商商品价格不超过市场平均价。对出现市场未公开销售、高于市场价、非自营、为深圳特供、服务标准低于承诺的电商商品,中心将进行警示或者暂停等处理,并一定金额的履约金;如果电商在有效期内出现严重违约、违规行为,报主管部门将其记入“”,并取消供货资格。

  三是加强商场供货的监督检查。主动收集商场供货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与市主管部门定期召开商场供货及竞价采购的协调会,研究问题提出对策,不断完善商场供货模式;并与市财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八家实体商场的履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取得了一定的警示效果。

  一是扩大履约抽检评价的范围。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履约评价规范》的要求,推进履约抽检评价工作,2015年完成129个项目的履约评价工作,同比增加79.17%,抽检品目从10个类别扩大到13个类别,涉及合同金额4.29亿元。收到采购单位整改意见95份,对4个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做出了履约评价差的处理,确保了采购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科学性、性和一致性,实现了“以标准管理工作”的目标。通过开展合同履约抽检评价,将工作重心从“重程序、轻结果”向既“重过程又重结果评价”转移,明确了采购执行中的责任主体,了采购的效益。

  二是探索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新方式,强化抽检评价结果在招标环节的应用。丰富履约评价组织形式,引入实验室检测手段,对采购项目的内在质量进行深度检测,有效遏制了“低价恶性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引导供应商诚信参与采购活动。为消除供应商的疑虑,保障履约评价公平,进一步优化项目抽取方式,采取计算机随机抽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目前已经开发计算机随机抽取履约评价项目功能点,今年将正式上线。将履约评价结果添加到招标书模板,对履约评价差的供应商在评标时给予扣,强化履约评价结果在招标环节中的应用,提高采购全过程管理水平。

  三是严格执行合同备案有关要求和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和《采购合同备案操作规范》,按照确定的备案流程、备案时限、核对要点、核对依据、核对方法及核对结果处理等程序进行操作,对部分经常性服务合同存在的倒签问题,以“年份”、“年度”等时间跨度字眼替换具体时间日期的采购合同一律不予备案;通过严格审核杜绝合同倒签,纠正了采购单位不重视招标程序,“先履约后补手续”的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超期合同未备案通报制度,每季度对超期3个月以上仍未办理备案的进行梳理并通报,对通报后15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办理备案的项目,向市财和市监察局进行报告,由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问责;通报制度实行后,绝大部分超期备案的采购人已办理备案,合同备案的效率大大提高。2015年受理合同备案5269个,核准通过5282个,完成核准金额78.4004亿元。

  四是大力推进合同公示工作。中心积极与市财进行沟通,共同研究开发合同公示的系统平台,合同内容在市财员会网站或中心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合同公示,把采购合同完全置于阳光之下,提高采购透明度。

  一是实行行贿犯罪档案“集中查询”模式,完善对供应商处罚权限的管理。为了简化工作流程、减少供应商负担,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行“集中查询”模式,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查询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经过4期对供应商库中2.7万多家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已对7家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注册状态调整为无效,不允许其参与我市采购活动。完善对供应商处罚权限的管理,各区(新区)财政部门对违规供应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由相应区采购中心及时在市区统一采购平台的供应商库中记录其不良行为或锁定供应商参与采购的权限,2015年全市共处罚46家。

  二是响应商事登记制度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15年7月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开始采用18位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为此,中心对原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在原有的供应商注册中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解决了7月后登记企业无法注册供应商的问题。

  三是细化信息采集实行分级管理。通过设定A、B、C、D四个供应商等级,由系统按照供应商注册审核、处罚及参与采购活动等情况自动判定供应商级别,对供应商进行注册办理及信息更新。通过对信息的采集,有效提升了对供应商资质的时效,为提高采购效率奠定了基础。

  四是强化项目质疑处理合理供应商权益。进一步规范和理顺质疑处理流程,对质疑内容进行“三固定”,即固定质疑对象、问题以及,明确质疑人和被质疑人身份,明确质疑问题类别,明确按照质疑问题提供相应的及法律依据,为质疑受理及处理打下基础。强化质疑人的举证责任,“谁质疑谁举证”、“质疑人承担举证不能和不力的后果”、“谁不答辩谁承担不利后果”的原则,提高了质疑处理效率。2015年受理并处理质疑111件(不含投诉转办件,劝退件等,涉及项目81个)。从质疑处理结果看,无效质疑(不含撤回)为65件,占当期已完成质疑件的69.1%;有效质疑29件,占当期已完成质疑件的30.9%,比2014年有效质疑率的36.76%下降了5.86%。有效投诉1件,继续保持了较低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进采购信息公开。在2013、2014年信息公开做法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法条例和财政部关于采购信息公开的,全面梳理中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做到“全范围公开”和“全流程公开”。同时,中心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打造阳光采购工程”作为2015年中心党建“项目”,通过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公开公平,打造阳光采购工程。

  二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升采购影响力。年初制定出台了《深圳市采购中心关于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把信息宣传任务分配到各部门,推行以季度工作通报形式推进任务的落实,真正做到信息宣传工作同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评优。全年在中心网站、《采购信息报》、《中国采购》、《中国采购报》、《深圳商报》等报刊发表59篇,中心获得采购信息报授予的“2015年度全国采购宣传先进单位”,中心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发挥了信息宣传在统一思想、服务大局、培树形象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加强与政协等外部联系。共承办市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提案8件,其中:代表4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所提提案主要涉及创新产品采购、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跟标信息库建设等问题,都是当前采购人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采购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中心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交办要求,对会办件,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在时限内书面提供答复意见;对主办件,反复沟通,提高答复质量。在实际工作中,积极采纳代表、委员的合理化意见与,使提案真正为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动力,成为中心与代表、委员沟通的桥梁。

  一是着力推进统一平台应急项目建设。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加快落实统一平台应急项目,已完成业务流程、合同管理子系统、评定分离、预选采购管理、辅助评标子系统和供应商管理子系统的以及数据共享开发(关联系统接口开发)与采购数据分析及决策模型等功能模块的建设,有利于解决当前采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采购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业务操作的化、规范化。根据系统运行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政策的调整变化,如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梳理系统流程,不断完善统一平台。

  二是做实做细运维工作。加强驻点人员管理,做实做细系统运维工作,做到系统设备明细化、预检日常化、常态化、运维日志化,实现24小时常态化检查和。建设灾备系统,提高系统稳定性;认真做好技术支持服务,为项目顺利开展保驾护航;按照市经信委和保密委员会的要求,对中心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和保密进行全面检查,提高信息安全审计能力;为进一步规范数字证书使用,符合信息安全检查标准,推动采购系统实现了数字证书“一证通用”。

  三是中心物理平台建设不断推进。按照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赋予中心职能,推进中心物理平台建设的设计、监理、实施的招标以及装修等,目前包括封闭评标区、部分办公场所的装修已完成90%左右,相应的配套办公家具设施采购也已完成。

  四是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为提升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能力,改进服务水平,根据2015年市网站绩效评估报告,认真梳理分析中心网站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网站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中心各部门职能分工与栏目更新管理分工等,不断完善中心门户网站功能。

  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以严促深入、以严促实效,制定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通过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座谈、支部会议、党小组会等方式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办了三个专题学习,中心党组带头授课。通过领导带头找、发放问卷找、服务回访找、谈心交心查、对照先进查、反思典型查等方式,认真细致查找“不严不实”问题,逐条制定改措施,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时间到天,把各项整改工作做扎实做细致,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二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化。按照《深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以及《关于转发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工作和责任要求,制定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按中心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组责任、领导班子责任3种责任类别,分解细化为15个方面63项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内容、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推进措施。着力推进班子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深化、细化、具体化,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采购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把“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落地。

  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制订中心2015年党建工作实施,做到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抓好中心党总支、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各支部、委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党组为党建第一责任人,党总支及各支部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积极探索积极培养及发展工作,本年度发展积极3名,预备转正1名。开展“文明出行”志愿者活动、参访先贤遗迹、追思特色活动,引导同志加强自身,筑牢理想。开展中心领导下基层活动,听取基层干部及服务对象对中心的意见和。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创新招聘面试方式,招聘职员4人;做好部分中层干部转正工作;继续干部岗位交流的制、常态化,完成中心内部岗位交流工作1次;组织开展两期赴港“公共财政监督管理与采购工作”专题培训,组织市区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制订《深圳市采购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做好2015年度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为提升我市集中采购工作的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奠定了基础。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主动“走出去”为采购单位服务,委派业务为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地税局、深圳市气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委等采购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参与市卫生经济学会设备专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的业务交流活动,积极参与少年宫少儿培训、深圳中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等项目现场会,为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答疑解难。加强窗口服务管理,按照窗口服务外包合同的约定,每月根据办理时效、投诉率、服务评价满意率等指标对窗口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三是狠抓廉政建设。强化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定期进行以“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专题学习和培训,从思想根子上杜绝不廉洁行为。常态化组织正面典型激励教育和典型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强化廉政自觉。深入开展“三公”经费清理检查、办公用房规范清理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重新梳理和查找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形成了涵盖中心19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执行力。完善中心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了各部门职能和各部部长职责。全面梳理采购组织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优化中心内部业务流程。加强各类档案管理,顺利完成2012-2014年文书档案整理,通过市组织部人事档案检查,开发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采购业务系统和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积极配合市办公厅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积极配合市财对我中心2014年度的考核进行自查和总结,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连续两年中心被评为“优秀”等级。

  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市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市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开拓创新、奋力拼搏的结果。虽然2015年中心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采购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分采购人对采购组织工作缺乏合理统筹,导致采购预算执行的进度相对滞后,各采购单位一窝蜂地集中在年末申报采购需求导致中心压力比较大,影响了采购计划执行的有序性和刚性;批量集中采购、采购需求标准化等都有待突破。二是中心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仍然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中心定位及未来发展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阻碍了中心未来的进一步发展。三是采购合同履约监管存在的问题仍较突出。从中心履约抽检评价情况来看,一些采购人和供应商未按合同进行履约。四是中心内部管理和队伍整体素质还有不足。内部管理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落实,中心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仍亟需加强。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攻坚克难,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具有关键意义的一年,发展重大、任务繁重,实现良好开局,才能打牢发展基础,在未来争取更大成就。中心的总体工作思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习总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四个全面”和“五大发展”为引领,按照我市第六次党代会以及“十三五”规划的各项部署要求,立足于我市采购新的发展形势,以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为中心,以创新为突破口,扎实推进采购体制机制,努力打造我市公开、公平、的采购平台,推动采购工作科学发展。中心的主要工作举措有:

  一是创新预选采购组织实施方式。对采购人及供应商的采购行为和履约行为实行动态管理。针对预选项目的特点,探索多种管理方式,比如家具、物业管理等,直接利用履约抽检结果,或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现预选采购工作重心由“做项目”变为“管项目”,将主要精力投入到预选采购履约管理。二是完善网上商城。丰富电商的商品类别,完善网上商城系统平台功能和交易流程,借助网上商城平台,对规格标准相对统一、货源充足、涉及面广、采购频繁的采购通用商品纳入网上商城进行采购。三是完善网上竞价流程。完善竞价采购系统和流程,使采购人能在系统中自主选择、自主下单、自主完成竞价过程,将以往由人工完成的操作性工作交由系统完成,减少中心的人为干预。四是进一步扩大预选采购的项目类别。扩大预选采购的项目范围,减少一事一招,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五是推进跟标库建设,实行跟单采购。加快“跟标库”建设,对公开招标成本较高且市场价格波动性不大的货物制定可操作的跟标采购实施方案,实行低价跟单采购方式。六是扩大批量集中采购。对社会反响大、商场供货价格偏高、采购次数较多的通用类产品试行批量采购,扩大批量采购的实施范围,改进现有批量采购的操作流程。七是适当扩大工程类项目评定分离的适用范围。如交通工程,促进工程采购项目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不断完善网上采购平台系统。完成应急项目建设的收尾和正式上线工作。根据采购不断深化的要求,如电商、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梳理系统流程,不断完善采购网上统一系统平台,启动系统平台的升级,并开展相关的调研、设计和论证,建设全市统一的集中采购信息业务平台和基础数据库。根据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的要求,实现采购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的对接,与外部数据互联互通。二是集中采购物理平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加快推进物理平台二期建设,完善集中采购平台场地建设;按照“新场所、新功能、新形象、新作为”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拓展采购专业服务功能,实现市区采购中心评标场地的标准统一,打破评标场地的瓶颈和空间,建设专业化的对外公共服务窗口。三是优化中心门户网站。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不断优化采购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提高中心门户网站的可用性和易用性。四是做好信息安全和系统运维工作。完善并落实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利用中心防火墙、审计系统消除信息安全;处理好系统底层代码漏洞问题;部署桌面云系统,对评标区升级;部署服务器集群,对数据库分区优化;继续完善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操作细节和技术支持值班制度,保障系统正常运行;运用监理机制对系统开发运维及日常咨询等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理。

  一是聚焦采购全过程控制。强化采购全流程的管理和控制,巩固集中采购业务规范化、规范化、电子化、公开化建设成效,梳理和再造采购流程,进一步强化采购的流程规范、文本规范和行为规范。二是不断完善采购文件模板,推进采购文件标准化。强化标书模板的统一性和执行刚性,大力推进各采购类别二级、模板建设,力争2015年修订的标书模板能够在今年全面推出。三是推进开评标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对工作人员如何辅助评委会评标、供应商观标细则、评委复议范围、评审错误纠错规则等环节的梳理和研究。针对采购人、中心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供应商等人员的不同特点,制订相应的行为规范和标准,详细明确责任与的界限,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四是推动采购合同管理的格式化、文本化,建立规范化合同管理标准体系。推动主管部门加快制订各类采购合同示范文本,规范采购合同格式。逐步完善履约抽检评价工作标准。五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在推进采购信息全过程和全范围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采购合同公示。

  一是完善对外沟通工作机制。按照服务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服务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服务市委市中心工作的要求,完善对外业务座谈会、市区采购联动机制、重大民生项目回访工作机制等工作机制,巩固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对外沟通工作机制。二是建立问题导向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梳理采购工作中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根源,及时制订相应的措施、手段以及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开展。三是建立意见实时反馈机制。对采购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或共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归类,提出相关意见。实施重大项目采购文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办法,切实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四是加强采购专题研究制度。充分发挥集采机构制度执行和一线操作的优势和作用,加强新制度、新项目案例以及数据分析工作,为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提供相关决策依据。五是加大采购工作宣传力度。围绕采购工作中的焦点、热点、难点和亮点问题,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创新工作思,丰富采购信息宣传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及时宣传采购各项法规政策和成效。六是完善质疑处理机制。总结近年来质疑处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修订质疑(复议)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评委会复议行为,提升质疑处理效率;完善法律驻点购买服务,为质疑处理提供法律咨询和保障。

  一是不断规范优化采购文件编制。推进采购文件范本的制订和应用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审查制度,规范采购文件编制提高编制质量。二是加强评标现场的管理。严格按关法律法规的,督促评标委员会严格遵守《评标委员会守则》,对违反评标纪律的加以劝解并,严格执行评审纪律。三是加大合同履约抽检管理力度。建立采购人合同履行情况的反馈机制,注重合同履约抽检管理;进一步拓展合同履约抽检的深度和广度,计划完成150个项目的履约抽检评价,同时在现有13个项目类别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抽检的项目类别,实现履约评价工作的“增量扩面”,扩大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的购买服务,实现从合同生成到合同履约全过程质量监管。四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建立采购动态监督体系,实现对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五是完善供应商库管理。细化完善供应商库管理模块的系统开发,将履约差评、供应商行贿犯罪记录等功能点纳入到供应商库管理系统中。加强对供应商资质的动态管理,及时清理供应商资质过期失效的问题,引导供应商主动定期地对注册信息及资质进行。六是建立采购市场信用管理机制。推进预选供应商退出机制建设,加大对违规供应商的处罚力度,打击不良采购行为,营造良好的采购市场诚信。

  一是参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理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积极参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按照国家和市确定的方案,分步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标。利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契机,根据条例对中心的定位和赋予的职能,理顺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畅通与管理部门、采购人的关系,发挥中心作为集采机构的职能。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心内部管理和业务操作规程。完善中心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程序及标准化建设,健全中心内控制度体系,实现采购流程再造,提高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遵守和落实中央“八项”、“六项”等各项,切实加强中心经费管理和资产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学习和落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刚性。日常监督检查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进行检查。四是继续加强采购业务培训。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创育培训的方式、方法,通过课题研究、案例分析、培训学习等渠道和手段,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切实提提升中心员工的职业能力和专业能力。五是加大招聘和岗位交流力度。继续组织公开招聘职员补充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开展选聘工作人员。继续加大中心内部人员岗位交流的工作力度,实现干部岗位交流的常态化和制。六是进一步强化中心廉政建设。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法律意识教育和廉政教育,提部职工的素质、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严格廉政管控,塑造廉洁高效的采购新形象,做到廉洁采购、依法采购。七是机关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深入开展党建专项活动和教育,抓好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等工作。改进调查研究,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以“马上就办”机制为抓手,强化工作执行力,推进中心队伍作风建设的大提升。

  主办:深圳市人民办公厅 技术支持单位: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咨询投诉电线 网站电线

  

推荐访问:
本文标题:[深圳市采购中心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深圳市采购中心
链接地址:http://www.jnyqy1.com/dangjianjiaoyu/baoxianjiaoyu/2019/0929/57715.html

版权声明:
1.钰江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深圳市采购中心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深圳市采购中心》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钰江范文网 |
Copyright © 2018-2024 钰江范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钰江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